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宝鸡至坪坎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权移交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05980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4]418号 |
发布机构: | 厅高管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宝鸡至坪坎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权移交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4-05-05 |
省交通集团: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理顺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体制,经2014年5月9日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将宝鸡至坪坎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权移交你公司,请你公司结合项目现场移交会及省厅二○一四年第八次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做好交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移交项目
1、宝鸡至坪坎项目建设管理权由陕西宝汉公司移交你公司。
2、安康至平利项目建设管理权由厅外资公司移交你公司。
3、旬邑至凤翔、合阳至铜川2个项目建设管理权由省高速集团移交你公司。
二、有关要求
1、请你公司、原陕西宝汉公司、厅外资公司、高速集团要高度重视移交工作,尽快按项目成立移交工作小组,加强协调配合,不拖延、不推诿,做好各项目的顺利交接工作。
2、对移交的在建项目,请你公司按公司管理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管理,并加强做好资金筹措、征地拆迁、环境保障等方面工作,确保项目无缝衔接,正常推进,按期建成通车。对移交的前期工作阶段项目,请你公司尽快成立专门机构,启动工可报批,加快前期各专项手续的办理,全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宝鸡至坪坎项目要确保9月份施工便道和控制性工程实质性开工。
3、对移交项目的从业单位,请你公司发文明确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变更。
4、厅机关各相关处室要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做好项目移交协调和配合工作。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4月30日